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 > 新集乡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新集乡时间:2018-10-23浏览量:
分享:

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新集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单位自200810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集乡党政办

办公地址: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每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230分至530分;51日至930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3时至6时。

联系电话:0377-68321219

通讯地址: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474750

电子邮箱:xjdj2008@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负责公开下列信息:

本单位负责公开下列信息:

1、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政府规范性文件;

3、政府大事记;

4、政府有关工作报告;

5、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6、政府工作重点;

7、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8、依法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

1、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网站。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专栏、报刊、广播、电视以及适宜公开印发的内刊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单位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单位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2.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范围。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桐柏县新集乡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1.zip

     附件2.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