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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阳市桐柏县城区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发改委时间:2018-08-2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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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发改[2018]85号

 

关于对南阳市桐柏县城区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南阳市桐柏县城区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请示》(桐城管[2018]91号)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内河水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保护淮河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意实施南阳市桐柏县城区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桐柏县城区龙潭河段龙潭河桥入淮口,全长3.3km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治理城区河段全长约3.3km,建设內容主要包括:截污工程,铺设污水管网780m;污染底泥清除工程,清淤污泥178200m³;沿岸湿地建设工程,建设人工湿地17500㎡;生态护坡工程,护坡长度450m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608.98万元。资金来源由桐柏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投入使用。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桐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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