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办〔2018〕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桐柏县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8年7月3日 桐柏县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宛政办明电〔2018〕15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现就全面推进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强化装备,严格监管,不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的新格局,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农牧结合,多元利用。坚持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平衡、农牧结合,分类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二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重点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培育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三是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坚持发挥沼气的纽带作用,统筹考虑农村沼气的能源、生态效益,兼顾沼气沼肥的社会经济价值,优化农村沼气发展结构和建设布局,支持各地发展沼气沼肥产品多元化利用模式,推进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四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土地承载能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调整优化畜禽生态结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配套设施。立足农村能源革命的总体要求,畜禽养殖场要采取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流,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符合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农办牧〔2018〕2号)的要求,按照河南省涉牧民生实事验收标准,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到2020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比例。按照农业部、环保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2018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68%以上,2020年达到75%以上。要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切实增强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县畜牧局和农业、环保部门要联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乡镇(区)政府开展考核。 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场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作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多元化综合利用,推进种养结合、农牧一体、生态循环、绿色发展。 (三)大力推动整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整县推进的具体路径和模式,总结形成一套好机制,切实达到治理良好的效果,确保全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同时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 (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我县还没有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情况下,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尸体填埋井,对屠宰和养殖环节的病死畜禽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乱抛弃,进行“填埋法”无害化处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无害化处理厂设施建设,完善提升收集、贮存、冷藏、密封运输、消毒等处理体系,扩大处理覆盖面,从源头上防控动物疫病,保证畜产品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畜牧、农业、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责,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乡镇(区)政府也要制定本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县畜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评估,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二)紧扣时间节点。根据省市政府要求,10月底前全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10月底前圆满完成任务的,省市县政府将予以奖励;对12月底前仍完不成任务的,上级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为此,各乡镇(区)要在省定时间节点的基础上,把任务完成时限提前到9月底,力争及早完成年度目标。 (三)把握验收标准。县里将按照省市民生实事考核验收要求和农业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标准,准确把握验收的规模标准、设施建设标准、考核依据时间节点等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并扎实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级验收、考核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大支持力度。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落实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网、土地利用、农业用电等扶持政策。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给予支持。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作用,县财政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较好的养殖企业,按照桐政办〔2017〕36号文件进行以奖代补。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区)要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畜禽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养殖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养殖企业发展清洁生产的积极性。要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示范带动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