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 柏 县 财 政 局 桐柏县扶贫开发局 文件
桐财〔2018〕 43 号
桐柏县财政局 桐柏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扶贫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南阳市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扶贫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8〕97号)通知要求,结合2018年淅川县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扶贫资金是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保障,扶贫资金问题整改直接关系到整个扶贫整改的质量成效、评估合格问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紧迫性、严肃性,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划分工作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做好本地区扶贫资金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部门各尽其责,建立系统整改工作联动督办机制,明确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扶贫资金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本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改,建立旬报制度,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行台帐管理。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帐,把排查整改的问题列出清单、排出计划、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形成完整的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要实行销号管理,根据台帐明确的任务,紧盯台帐进展,紧盯难点重点,一项一项对照落实,办理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五)实施责任追究。要建立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在县级自查、市级复查以及省级督查巡查中发现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排查问题不细不实、敷衍了事走过场、有问题未发现、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六)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整改要求,建立完善扶贫资金日常监管、问题排查、限时整改、追责问责的制度办法。同时,要坚持边查边改,梳理、分析现行制度和政策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实施动态监控,构建扶贫资金精准规范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共发现三类问题,项目7个,涉及资金3290.81万元,其中:应整未整项目1个,资金额为1356.5万元,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及教育5个,资金为145.56万元,未按规定报销困难群众医疗费用项目1个,资金为1788.75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 应整合未整合 问题:(豫财农〔2017〕140号)284万元,(豫财贸〔2017〕65号)144万元,(豫财贸〔2017〕143号)449万元,(宛财预〔2013〕831号)50万元,(宛财预〔2017〕222号)400万元,(宛财预〔2017〕523号)29.5万元。 整改措施:1、发现问题中,由于这些资金文件中未标注“贫困县可统筹整合”,我县未纳入统筹整合,审计期间文件资金项目已经实施,无法进行更改。2、在以后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到应整尽整。已整改到位。 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及教育 问题:1、2017年桐柏县教育局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幼儿329人学前保教费19.74万元,生活补助13.16万元。 整改措施:2017春期应享受而未享受保教费、生活补助费142人,其中93人不在贫困库,不符合政策,在未审批园就读30人、当时未入园19人。依据相关政策,不在审批园就读和不在园均不得享受相关资助。2017年秋期应享受而未享受保教费、生活补助费187人,其中74人不在2017年秋期建档立卡贫困库中,超龄、在义教阶段上学11人(享受了义教“一补”),省外就读1人,不足龄未入园36人,在未审批园就读31人,县外就读22人,已享受12人。县外就读我们已经发函通知当地现部门(学校)予以资助。已整改到位。 2、2017年桐柏县教育局应发放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儿童273人营养改善补助10.92万元而未发放。 整改措施: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应领取而未领取营养餐129人,经查均未在2017秋建档立卡库中(2017年春期营养餐是依据2017年秋期贫困库进行补发,2017年春期无贫困库。原因:定性不准,推倒重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应领取而未领取营养餐144人,均不在库中。已整改到位。 3、2017年桐柏县教育局未发放普通高中贫困学生145人学费11.46万元,住宿费2.32万元。 整改措施:2017年春期普高阶段是建档立卡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75人,其中59人不在库中,1人属于中职学生,15人属于建档立卡学生,但不在校;2017年秋期普高阶段是建档立卡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70人,40人不在贫困库中,学校查无此人26人,已享受4人。已整改到位。 4、学前教育志愿者补助未发放到位21.17万元。2017年桐柏县学前教育志愿者203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生活补贴,应补助发放203万元,实际发放181.83万元,少发放补助21.17万元。 整改措施:资金未使用完的原因是县教育局对志愿者在岗情况按月清查,对离岗人员及时停发生活补助。经核实,2017年陆续离岗43人,至2017年12月,志愿者实际在岗160人,结余资金于2018年7月11日收回国库21.17万元。已整改到位。 5、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66.79万元。 整改措施:(1)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应领取未领取保教费(每生每期300元)、生活费(每生每期200元)计28.65万元,其中:2016年秋季244人12.2万元,2017年春季142人7.1万元,2017年秋季187人9.35万元。原因:2016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应享受而未享受保教费、生活补助费244人,均未在2016年秋期建档立卡库中。2017春期应享受而未享受保教费、生活补助费142人,其中93人不在贫困库,不符合政策、在未审批园就读30人、当时未入园19人。依据相关政策,不在审批园就读和不在园均不得享受相关资助。2017年秋期应享受而未享受保教费、生活补助费187人,其中74人不在2017年秋期建档立卡贫困库中,超龄、在义教阶段上学11人(享受了义教“一补”),省外就读1人,不足龄未入园36人,在未审批园就读31人,县外就读22人,已享受12人。县外就读我们已经发函通知当地现部门(学校)予以资助。 (2)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领取未领取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费(每生每期400元)291人计11.64万元,其中:2016年秋季 18人0.72万元,2017年春季129人5.16万元,2017年秋季144人5.76万元。原因: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应领取而未领取营养餐18人,经查均未在2016年秋期建档立卡库中;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应领取而未领取营养餐129人,经查均未在2017秋建档立卡库中(2017年春期营养餐是依据2017年秋期贫困库进行补发,2017年春期无贫困库。原因:定性不准,推倒重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应领取而未领取营养餐144人,均不在库中。 (3)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高中免学费(每生每期790元)、住宿费(每生每期160元)279人计26.5万元,其中:2016年秋季134人12.73万元,2017年春季75人7.12万元,2017年秋季70人6.65万元。原因:2016年秋期普高阶段是建档立卡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134人,均未在2016年秋期建档立卡库中;2017年春期普高阶段是建档立卡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75人,其中59人不在库中,1人属于中职学生,15人属于建档立卡学生,但不在校;2017年秋期普高阶段是建档立卡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70人,40人不在贫困库中,学校查无此人26人,已享受4人。已整改到位。 未按规定报销困难群众医疗费用 问题:未按规定报销困难群众医疗费用630人,金额1788.75万元。 1、应享受大病保险政策而未享受。2017年桐柏县医保中心对符合条件应享受大病保险政策而未享受18人次,住院总费用合计123.87万元。整改措施:享受大病保险政策而未享受18人,于2018年4月份审计过程中当时已全部整改到位,补助款已发放到位。(后附人员名单及补偿说明)。 2、应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而未享受。2017年桐柏县医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应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而未享受的523人次,住院总费用合计1427.20万元。整改措施:我县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工作2017年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承办,审计组反馈交办后,立即排查出应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回补604人,已有164人已经补助到位,438人因缺少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医保中心于2018年5月29日前通过医疗机构、民政部门、银行查找这些人员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和出具所需报销分割单并立即转交健康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当时已承诺在2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结算并到位。(后附人员名单、银行账号及支付说明)。 3、应享受医保救助工程政策而未享受。2017年桐柏县医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应享受医保救助工程政策而未享受89人次,住院总费用合计237.68万元。整改措施:应享受医保救助工程的89人次于审计当时已全部整改补助到位。(后附名单及报补资料) (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上述7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桐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三、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发现问题中,由于应整合未整合资金文件中未标注“贫困县可统筹整合”我县未纳入统整合,在以后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到应整尽整。 2、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后期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部门项目管理滞后,对发放到个人的资金管理不细,造成资金迟拨情况。 3、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协调不到位,造成资金未拨付到患者手中。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1、坚持信息公开。采取信息网、公开栏等形式,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切实做到让群众清楚、明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完善制度。出台《桐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桐柏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桐柏县财政局关于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为发挥资金效益提供了制度保证。 3、坚持规范程序。在项目评审工作中,采取“优先安排、随到随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等措施,对于进入评审程序、送审资料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到随到随审;对于乡镇实施的扶贫项目,直接由乡镇财政所报审,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大个的扶贫项目,严格时限要求,做到限时办结;在政府采购中,对脱贫攻坚政府采购项目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在资金拨付工作中,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根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资金,确保资金封闭运行。 4、坚持注重资金效益。在建设项目库过程中,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把扶贫资金带贫效益最大化作为项目立项的首要条件,带贫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立项。 5、坚持全县各部门认真学习财政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相关政策,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并以审计发现问题为戒,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找准症结,认真研究、制定对策、狠抓落实。
附:桐柏县扶贫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简表
桐柏县财政局 桐柏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