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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证补办程序
来源:吴城镇时间:2018-04-1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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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县区民政局 办公时间及地址:

工作日,县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 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内容概述: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事项申办条件: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一)、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办理手续:

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4、照片:补领结婚证3张大寸合影(补领离婚证:各22寸单照)。

办事处理流程: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一)、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书》;
(二)、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服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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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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