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桐柏县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桐柏县教育局,地址:桐柏县城关镇大禹路东段,电话:68216900,电子邮箱:tbxjyj@126.com
一、概述
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公开内容。
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和本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成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和各项基础工作。
二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幼儿园审批工作,完成申请的答复工作。
三是围绕《南阳市政府桐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工作流程。
四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规定,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教育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4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提案答复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了力度,强化了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民生工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在桐柏政府网主动公开了5条目录,总共信息32条。内容包括:校园师生安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人事录用;各类学校办学机构在设立、专业设置、特长班设立的审批、教学用书工作审定依据、办理程序等;中小学学籍管理政策、规定、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毕业验证印及颁发办法;划片招生内容、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办理方式等重要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印发资料、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重要教育政务信息、人事工作、办学审批工作、学籍管理办法、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不仅在教育网上公布,同时还在媒体宣传,方便师生、民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各个学校教育事项,我局教育网链接了各学校网站。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设立有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为群众投诉、举报等提供平台。12月份普法下乡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发放宣传单。
(三)公开的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度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0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0件。
2017年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共0件。
四、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桐柏县教育局2017年度共收到居民(企业)电话咨询0次,网上咨询0,现场咨询0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个别地方公开定位不到位,个别单位公开机制不健全。为此,2017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师生代表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在新网站改造中,新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五)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
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校务信息公开宣传,让广大师生、社会群众了解教育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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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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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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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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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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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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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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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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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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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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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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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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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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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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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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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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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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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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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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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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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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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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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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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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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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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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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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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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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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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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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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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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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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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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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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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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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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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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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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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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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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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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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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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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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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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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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