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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时间:2018-01-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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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办〔2018〕2号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柏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桐柏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117日

桐柏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引领作用,根据《南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宛依法行政领办〔201718号),结合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通知》确定的纳入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单位,共64个(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各考核对象在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考核组织

此次考核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全程参与。

四、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由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加减分评定三部分组成。考核采取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满分100分)×85%+社会评议得分(满分100分)×15%+加分减分=最终得分(若某些单位需考核的内容满分不足100分的,按实际情况换算)。

(一)行政系统内部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实地考核、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考核。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对所负责推动的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依据网络督导平台掌握情况及其他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2)。相关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对由本单位负责推动、采取日常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的依法行政工作内容打分,详细说明扣分原因,及时提交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组成4个考核组,每组5,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由考核组采取听取考核对象负责人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现场随机抽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抽查案卷、查阅文档资料、现场查看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需要在实地考核环节考核的内容打分、详细列明扣分原因,提交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评查。考核组带回需要集中评查的资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集中评查。

(二)社会评议: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调查机构采取发放问卷、电话访问、实地走访等方式,征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意见,形成社会评议部分的得分。

(三)加减分评定: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日常工作和依法行政考核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或者存在严重问题的考核对象分别进行加分或减分。

1.各考核对象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分中增加1分: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县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或者被县级以上机关评定为先进单位、示范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被县级以上机关作为典型经验予以介绍推广的;依法行政工作被县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形。加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超过3分的,以3分为限。

2.各考核对象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考核事项按零分计算,并且在总分中再扣1分: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违法行政或者行政不作为,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的;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形。扣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扣分。

五、考核步骤

全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于20181月至20182月实施,分五个步骤进行,即考核准备、实地考核、集中评查、问题反馈、考核问题复核。

(一)考核准备。考核对象准备好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材料备查或供考核组带回(采取日常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的除外)。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选派工作人员参与考核,并参加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业务培训。

(二)实地考核。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三)集中评查。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核组带回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行政执法案卷、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等相关资料进行集中评查。

(四)问题反馈。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中发现的需要沟通和确认的问题向考核对象进行反馈。依据督导平台掌握情况进行考核的,问题反馈贯穿整个考核年度,除特别要求外,不再进行集中反馈。

(五)考核问题复核。考核对象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有异议的,在收到反馈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六、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

考核结束后,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考核结果等次,征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确定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等次,形成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报告,上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以通报或其他形式反馈给考核对象,并抄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考核对象及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报县政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为督促整改的重点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工作,确保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分工协作,注重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过程公开公正、考核结果反映工作实际;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节俭。

(四)各单位要通过考核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要注重归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

(五)进行实地考核的时间安排和具体事项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各单位在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人:李         

联系电话:68219818

 

附件:1.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

2.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doc


附件1

 

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

 

一、乡镇政府、集聚区管委会(18个)

回龙乡、黄岗镇、毛集镇、固县镇、吴城镇、月河镇、朱庄镇、大河镇、城关镇、城郊乡、淮源镇、新集乡、安棚镇、埠江镇、平氏镇、程湾镇、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

二、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46个)

人社局、卫计委、科技局、外事旅游局、淮源景区管委会、民宗局、人防办、档案局、残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体育局、文广新局、发改委、物价办、住建局、城管局、房管中心、城乡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气象局、工信局、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食药工商局、质监局、审计局、商务局、粮食局、安监局、烟草局、国税局、地税局、盐业局、银监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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