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办〔2017〕88号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柏县2018年美国白蛾防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桐柏县2018年美国白蛾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7日
桐柏县2018年美国白蛾防控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最大限度降低美国白蛾危害,保护我县绿化成果,确保完成2018年美国白蛾防控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美国白蛾预防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6〕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防控实施方案。 一、疫情情况 我县于2017年9月在月河镇金桥村刘庄组发现美国白蛾疫情,疫情发生后,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同时启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截至目前,我县有8个乡镇出现美国白蛾疫情,发生面积1.6万亩,个别乡镇、村疫情较为严重,大部分乡镇、村疫情多为零星单株发生,危害程度一般。通过积极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2017年国家林业局美国白蛾疫区公告内容,我县相邻的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驻马店市确山县、泌阳县和湖北省随州市、枣阳县都是美国白蛾疫区。由于美国白蛾极难根除,容易“死灰复燃”,预计2018年美国白蛾在我县发生面积3万亩。 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坚持预防和除治并行,实行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主体的人工物理防治与药剂防治、飞机防治与地面防治、专业队防治与群防群治、美国白蛾防治与其他害虫兼治相结合的治理策略,加强检疫封锁,强化监测调查。 三、防治区划 根据我县疫情实际,划分为全面防控区、重点监测区、一般监测区。 (一)全面防控区 月河镇、吴城镇、固县镇、毛集镇、黄岗镇、安棚镇、城关镇、城郊乡。 (二)重点监测区 程湾镇、回龙乡、朱庄镇、国营毛集林场、国营陈庄林场;以及其他乡镇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主要风景区及重大活动场所周边区域;铁路沿线和货物集散地、农贸市场、物流货运场所。 (三)一般监测区 县域内除全面防控区、重点监测区以外区域。 四、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灯光诱杀或人工捕杀成虫、剪除幼虫网幕、飞机防治或地面喷药防治幼虫、人工挖蛹、放蜂防治蛹等综合防治措施,全面遏制美国白蛾危害,确保有虫不成灾。要求防控区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95%以上,林木叶片保存率达80%以上,其中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两侧及重大活动场所周边等关键地段叶片保存率达95%以上;监测区要加强美国白蛾的预防和监测,严防传入,一旦传入,确保及时发现、迅速除治、避免扩散。 (二)工作任务 1、完善监测技术手段,继续做好虫情测报,2018年,在月河镇、吴城镇、固县镇、毛集镇、安棚镇、黄岗镇、城关镇、城郊乡发生地域及重点村等区域,定点做好频震式杀虫灯和诱捕器的成虫诱捕工作,及时发现美国白蛾,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做好2018年5月、7月、9月美国白蛾专项普查工作。 3、加强检疫检查工作。 4、未发生美国白蛾的区域,一旦有疑似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现场除治。 五、防控技术措施 (一)坚持多措并举,实施综合防控 在“三个关键时机”(第一、二、三代幼虫危害期)、“四个重要环节”(成虫羽化期、卵期、幼虫网幕期和下树化蛹期)进行综合防治。 1、药剂防治 2018年,分别在5月上中旬(第一代幼虫期)、7月上旬至中旬(第二代幼虫期)、8月中旬至9月下旬(第三代幼虫期)实施药剂防治,药剂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安全性,主要选择美国白蛾核型多角体病毒、除虫脲、灭幼脲Ⅲ号、烟参碱等仿生、生物药剂和植物源杀虫剂。 (1)飞机喷药防治。在5月上中旬(美国白蛾第1代幼虫期)和8月下旬至9月上旬(美国白蛾第3代幼虫期)对美国白蛾发生区的村庄、片林、林带等适宜飞机作业的区域全面开展飞机防治。 (2)地面喷雾防治。在美国白蛾各代幼虫期,利用高射程林用喷雾机,如背负式、担架式喷雾机、车载式喷(弥)雾机等器械进行喷雾防治。禁止使用高毒农药,作业时注意安全防护。 (3)地面放烟防治。在美国白蛾发生区对郁闭度较好的片林或3行以上的路林,在美国白蛾幼虫4龄前,即幼虫未破网前放烟(喷烟)防治。时间选在早上或傍晚无风的天气进行,严格按要求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2、人工物理防治 (1)剪除网幕。在各代美国白蛾网幕盛期,采取专业队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办法,对危害较为严重的地块,组织人员集中剪除网幕,剪除的网幕装入塑料袋及时集中销毁,散落地上的幼虫及时杀死。美国白蛾第一代虫龄整齐,网幕多分布于树冠中下部,方便作业,效果最好。 (2)人工挖蛹。利用美国白蛾老熟幼虫下树化蛹的特性,在6月中下旬、8月上中旬、10月上中旬等各代蛹期,发动广大群众挖蛹,并集中烧毁,降低虫口基数。 (3)灯光诱杀。利用美国白蛾成虫的趋光性在成虫羽化期悬挂杀虫灯诱杀。一般挂灯间隔以50~100m为宜,挂灯处要求无高大障碍物,每天17:00~次日5:00开灯。越冬代成虫设灯时间在3月下旬至5月上旬;第一代成虫6月中旬至7月上旬;第2代成虫在7月底至8月上旬。 3、生物防治 释放周氏啮小蜂进行防治,放蜂时间在美国白蛾老熟幼虫期和化蛹初期(第1次放蜂应在美国白蛾第1代老熟幼虫期,第2次宜在第1次放蜂后7~10天,即美国白蛾化蛹初期进行),并尽量做到世代衔接、连续释放。 (二)完善监测体系,全面监测普查 全县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队伍,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林区单位设置监测点和监测员巡回监测,开展常年定点监测和定期疫情普查工作。 1、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在重点监测区设立美国白蛾监测点,对虫口密度较小的发生区悬挂性信息素诱捕器,并建立专业监测队伍,配全、配齐病虫采集、观察、制作标本的工具和用品,从3月上旬到10月底,对所辖区域内的林木、果园、农田等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对交通沿线、庭院、货场、路边饭店、旅馆、厕所、屠宰场、养殖场、垃圾场等周围易发生美国白蛾的林木作为重点,做到早发现、早除治。 2、强化监测普查。根据我省美国白蛾发生规律,全县普查全年不少于3次。普查时间统一在幼虫结网幕盛期,分别为第1代:5月中旬至下旬;第2代:7月上旬至中旬;第3代: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全县进行全面普查,确保监测工作落到实处,为防治奠定基础。 (三)加强检疫检查,严防疫情传播 全面防控区加强产地检疫,强化对种苗繁育基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检查。同时强化现场检疫,把疫情消灭在苗木等货物调运之前,防止疫情人为向外传播。未经林业、农业植物检疫部门检疫的花卉苗木、林木、竹子及林产品、农产品一律不得外运。重点监测区和一般监测区要加强对从疫区调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发现携带美国白蛾的要依法进行除害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美国白蛾防控指挥机构,成立桐柏县美国白蛾防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林业副县长为组长,林业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广电中心、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业局、国有毛集林场、国有陈庄林场等部门为成员的美国白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美国白蛾防控指挥机构,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各部门的责任与任务,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各部门之间的检查联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林业工作站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完成防控目标和任务。同时在县森防部门设立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防治决策。 (二)明确责任分工 落实“双线”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计划在5月由县政府主持召开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林业工作站相关人员参加的美国白蛾防控责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美国白蛾防治责任,有效遏制美国白蛾扩散,全面完成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目标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 根据防控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美国白蛾防控资金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防控能力。对美国白蛾防控应急资金做到优先安排,重点保证,确保防控资金拨付到位,确保应急事件和突发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合理计划和使用美国白蛾防控资金。要按照美国白蛾的发生特点和发生程度,加大专业队建设力度,储备药剂、药械等应急物资。 (四)加强技术培训 加强全县美国白蛾监测、检疫、防治等技术培训,提高全县对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的认识,掌握美国白蛾的形态特征和危害特征,为做好全县美国白蛾防控工作打下基础。 (五)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国白蛾防控知识和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社区和公众参与虫情查防和举报。 (六)做好联防联治 加强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信息沟通,确定统一防治时间和防治方法,共同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同时督促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联防联治区建立长效联防联治机制,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整体推进联防联治工作。 (七)强化督导检查 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任务目标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县政府将在防治关键时期派出督查组,深入防治区进行督查,并通报结果。对在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