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农”入户市内由迁出、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市外因结婚迁入的,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写《申请迁入南阳市农业户口呈批表》)
(2)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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