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委,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
现将《南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 1月 6 日
南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卫生计生委“卫监行动”“亮剑--跨年行动”安排,结合市人民检察机关治理非法行医问题的建议,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净化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游医、假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新建城区、人流较大的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及县、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城市生活美容、口腔诊疗为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口腔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三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校验,机构名称、科室名称使用不规范行为;四是查处放射诊疗活动不规范的行为;五是查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行为;六是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自2017年1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 10日止,为期6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7年 1月10日—1月20日)。各县区、各单位组成专项行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2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举报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卫计委监督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 月21日--6月30日):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发挥震慑作用,营造严厉打击的声势,彻底取缔无证诊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整治工作中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堵疏结合等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药监、司法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切实解决“村改居”、“黑诊所”等突出问题,探索错时执法、巡查跟踪等执法模式,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形成持续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
(三)整治验收阶段(2017年7 月1- 7月15日)
市卫计委将组织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相关专家,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暗访、督查和验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违规违法行医的单位继续实行“黑名单”制度,并根据情节轻重,立案查处,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巩固打非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服务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亲临一线,明确责任分工,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区)要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区域和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市卫生计生委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0377-63132290)。各县区要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县区的案件,涉案县区要相互配合查处, 符合移送条件的,要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立案移送,依法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月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医疗卫生监督五项制度(联动执法、暗访督查、警示约谈、公示曝光、责任追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发挥技术优势,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及时解决案件办理、移交等问题,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和执法能力。
(六)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存在问题等信息,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含文字、图片、表格电子版),7月 31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 韦申照
电 话:0377-63132290 邮箱:ny3132290@ 126.com
附件:1.南阳市“亮剑--跨年行动”查处情况登记表
2.南阳市“亮剑--跨年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3.南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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