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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柏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计委时间:2017-09-0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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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桐柏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桐柏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运行,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妇幼〔2015〕5号)文件精神及市、县卫计委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项目方式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遵循国家《规范》要求,以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稳定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倾斜基层”的原则,重点巩固和深化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坚持着重质量,提高效率原则,提高服务规范程度和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桐柏县辖区内的16个乡镇和两个园区的常住人口。

三、实施项目
    我县城乡全面实施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婚前保健、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在自愿的基础上,以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病患者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35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了筛查高血压和糖尿病,体检时必须测血压和空腹血糖。
    城乡居民纸质健康档案建档率≥95%,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0%,健康档案利用率普通人群达到30%,重点人群达到60%。

    (二)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主要健康问题等,向居民提供健康宣传、健康咨询服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促进健康行为的养成。

    各乡镇卫生院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手册、处方和医学科普读物等不低于12种,并放置于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就诊患者或或者家属领取。

    乡镇卫生院门诊候诊区、健教室、输液大厅等显眼处须有一处或者以上影音播放设备,用于播放的健康教育宣传影像资料光盘不少于6种。

    乡镇卫生院要有两块以上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村卫生所要有一块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每年每块宣传栏至少更新6次。

    乡镇卫生院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体的健康教育宣传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以上。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属、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开展相关健康知识讲座,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1次,村卫生所每两个月举办1次。

    开展个体化健康宣传教育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在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原始记录、有关资料完备建档。

    (三)预防接种。为0-6岁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达100%。要求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100%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疫苗接种前询问或体检是否有禁忌症,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后留观覆盖率达100%。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100%,无证补证率≥95%,漏种补种率≥95%。流动儿童发现管理率100%,基础和加强针接种率均≥90%。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摸底调查率达100%,查漏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服务,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2次,访视率不低于90%,儿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85%,儿童系统管理分别进行8次随访服务,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不低于90%、儿童系统管理率不低于85%。按照中医药服务规范,对儿童开展中医药保健服务率不低于40%。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提供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高危孕妇初步筛查、心理适应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早孕建册率不低于90%、产前健康管理率不低于85%、产后访视率不低于85%。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和腹部黑白B超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90%以上。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的慢性病患者管理,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按要求进行体检告知健康指导和干预。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中医药保健指导。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开展高血压患者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首诊测量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高血压患者体检内容包括:血压、体重、一般体格检查和口腔、视力、听力、运动能力检查、心电图检查),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以乡镇为单位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90%; 首诊测血压阳性登记追踪核查率达100%;高血压患者新发现率≥5‰;高血压患者管理率≥3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50%;高血压患者服药比例≥30%;人群自测血压比例≥30%; 高血压患者2016年最后一次血压控制率≥50%; 人群高血压核心知识知晓率≥90%。

    (八)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糖尿病的筛查,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糖尿病患者体检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和口腔、视力、听力、运动能力检查),至少进行4次随访,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以乡镇为单位人群测血糖率≥90%,每年糖尿病患者新发现率≥2‰;糖尿病患者管理率≥3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50%;糖尿病患者每日服药或胰岛素治疗比例≥30%;糖尿病患者自测血糖比例≥30%; 糖尿病患者2016年最后一次血糖控制率≥50%;人群血糖知晓率≥70% ;人群糖尿病核心知识知晓率≥50%。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组织,要求管理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有年度工作方案或计划,有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全部村/所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要有通知、课件、签到、小结等材料。各乡镇卫生院开设信息系统账户,并开展登记报告工作,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确保无信息安全隐患及事件发生。

    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每2个月进行1次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以乡镇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患病率≥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70%;规范管理率≥50%;患者服药率≥60%。

    (十)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人发现和管理率达到工作要求,全额完成年度计划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高危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不低于辖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报告及时、完整、准确,报告率、转诊率100%。全疗程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90%以上;实际督导服药次数占应督导服药次数的90%以上。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0%以上。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通过问卷进行体质辨识评估,针对评估结果提供中医药保健指导。
中医体质信息采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逐项询问居民近一年的体验、感觉,查看舌苔和舌下静脉及皮肤情况等,将信息在相应分值内划“√”;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得分合计结果,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为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传授保健方法。
健康指导: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传授保健方法: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的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十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宣传和咨询活动;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100%,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甲型H1NI、手足口、霍乱、寨卡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培训覆盖率100%。传染病漏报调查报告卡与网络报告统一性、完整性、一致性均达100%。

    (十三)卫生监督协管。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危害因素、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进行监督协管与报告。建立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帐,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生事件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

    (十四)婚前保健服务。以保障婚前男女健康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前指导、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由妇幼保健院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按《河南省免费婚前保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服务,为婚检男女双方按照规定的项目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体检表,及时反馈婚检结果。免费婚前保健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县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县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基本标准》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和评估,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拨付项目经费。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县中医药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县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落实慢性病管理,指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实施、督导和考核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实施、督导和考核工作。

    负责0~6岁儿童和孕产妇的资料收集、信息统计,并及时将资料分发给各乡镇卫生院,指导、监督其完成随访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实施、督导和考核工作。

    县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老年人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实施、督导和考核工作。

    县直医疗单位:负责院内健康教育,传染病上报,建立填写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儿童健康系统管理记录表及新生婴儿乙肝、卡介苗第一针接种任务,以及将产妇基本信息统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三)乡镇卫生院(城关镇防保站)职责

    1、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明确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人,采取既分工又协作的方式,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组织好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

    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和县卫计委安排的计划,有序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张贴标语、开展健康咨询、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4、规范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及时到妇幼保健院领取孕产妇及儿童资料,并做好随访及访视工作。

    5、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

    6、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巡查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巡查和学校卫生服务。

    7、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本级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8、负责日常业务技术指导,定期开展对村卫生所(室)现场督导,进行考核与评价,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9、每月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各村所进度指导、监督其完成工作目标。

    10、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档案进行维护更新,开展重点人群随访,并将随访信息及时录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协助卫生院搞好健康咨询活动,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讲座。

    3、协助卫生院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送达接种通知单,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4、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疫情监测,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报告,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理,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

    5、协助上级专业机构和卫生院做好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

    6、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完成疾病筛查、重点人群随访、档案随访记录更新等工作任务。

    7、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8、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参加卫生院例会和培训。

    9、每月底向卫生院上报本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度,完成卫生院安排的目标任务。

    四、督导考核

    (一)考核制度

    县卫计委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季度督导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重点考核各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每次督导考核之后进行评比,总结经验,公布名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单位督导、指导、检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督导和考核成绩将纳入县卫计委年度考核指标。

    乡镇卫生院要对本辖区村卫生所每两个月督导一次,查看工作进度,指导其完成既定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乡镇卫生院根据督导考核成绩拨付经费。

    (二)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县卫计委依据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与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后三名乡镇的卫生院院长要求作表态发言。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各乡镇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直医疗单位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参考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县卫计委调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并将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及包村人员名单报县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力度,强化监督指导。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按项目规范要求,配备与服务项目要求相关的设备,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专业公卫机构要不定期深入乡村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调研,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豫财社〔2014〕116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账管理,依规使用,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在推进居民健康均等化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用。

 
    附件1.桐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桐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桐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玉清

    副组长:郑波  孙五一  尹迎春

    成  员:魏杰涛  王文  裴长林 毛少飞 王明堂 冯健

    张天旭 杨晓平  杨锋 李文星 鲁鹏  刘洪 王大江

    桐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基层卫生股),承担日常工作,魏杰涛为管理办公室主任,鲁鹏、刘洪、王大江为副主任。
 
 
附件2:


 

桐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五一

    成  员:魏杰涛  王文裴 长  林 毛少飞 王明堂 冯  健 张天旭 杨晓平 

             杨  锋  李文星 李慧清 汪  月 鲁  鹏 刘  洪 王大江 宋义丽

             郑立夫  齐兴珍 胡守宜 李  夏 李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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