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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时间:2017-08-2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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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发《关于在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安棚化工专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单位,驻桐各企业

     现将《关于在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全面理解和把握“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方略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次党代会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目标和实施步骤的要求,坚持科学指导思想,将基本原则贯穿于“七五”普法教育的全过程。

    2、深刻认识“七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要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南阳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党内法规。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抓好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要坚持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3、充分发动教育对象全员参与,突出教育重点对象。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坚持突出农村人口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助力精准扶贫攻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活动,提升广大农村群众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4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乡镇(园区)、县直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普法制度、平台运行、阵地和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各方面积极予以支持,确保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桐柏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20161230

 

                 关于在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顺利实施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桐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六次党代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新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9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21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法治南阳建设纲要(2015-2020年)》,结合省十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及《法治桐柏建设纲要(2015-2020年)(试行)》,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及《法治桐柏建设纲要(2015—2020年)(试行)》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为桐柏的转型跨越、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建设富强和谐新桐柏的各个方面,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接地气的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充分考虑不同乡镇(园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法治需求,坚持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精准发力,均衡发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中,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将考核指标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形成党委政府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坚持传承创新,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理念、机制、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统筹网上网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利用桐柏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盘古文化厚重资源丰富的优势和特点,开展具有桐柏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文化宣传。

    (三)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尊崇法律、厉行法治的氛围普遍形成。到2020年,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标评价结果居于全前列,力争创建成“全国民主法治县”。

    (四)工作步骤

    《规划》实施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乡镇(园区)、各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年度计划,有步骤、有秩序、有重点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县成立普法宣讲团,80%乡镇(园区)成立法治宣讲团,每年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分别不少于两次,普法宣传普及率达到50%;

    ——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建成一所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基地;80%的乡镇(园区)、村(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图书馆;

    ——全60%的单位达到市级“民主法治单位”,100%的乡镇(园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乡镇(园区)”,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全面铺开。

    (2)调整完善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对照梳理、查漏补缺,并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调整目标、丰富内容、改进措施、提升水平,《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全100%乡镇(园区)成立法治宣讲团,县乡每年两级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不少于10次,普法宣传普及率达到80%;

    ——90%的乡镇(园区)、村(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图书馆;

    ——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达到市级“民主法治单位”,90%的村(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争创全国“民主法治县”。

    (3)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对普法教育、法治创建、依法治理的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在《规划》各项目标全部完成的基础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总结验收,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全县县乡三级法治宣讲联动长效机制,形成法治宣讲常态化,普法宣传普及率达到全覆盖;

    ——所有乡镇(园区)、村(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图书馆;

    ——全所有村(社区)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我县达到全国或全省“民主法治县”创建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我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农业现化化、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投资、贸易、金融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着眼于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邪教以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国防建设、民族宗教、互联网等领域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破除“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公共文化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宪法法律教育中心。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设备,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推广,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加强法治影视剧、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按照“县品牌、乡特色、村亮点”要求,培育和打造一批体现桐柏文化风格、地域行业特色鲜明、创意独特、形式新颖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发挥“桐柏县普法宣讲团”桐柏县普法艺术团”等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普法人”、争创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法治文艺演出队伍和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好法治县、法治乡镇(园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级创建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优化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高创建活动质量和水平。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部门行业自身职能和特点,着力开展金融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信访投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网络整治等具有行业特色、工作特性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抓好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创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地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宣传桐柏精神、优秀官德文化,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组织好文明守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持续开展“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村人口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每年至少安排4次,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全部聘请法律顾问,支持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健全公职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根据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把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之一。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严格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明确的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积极探索以法治教育整合各类专项教育,编写地方法治教育教材,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课时,加强法治教育,并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完善与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特别关注农村人口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结合桐柏山县情的特点,紧紧围绕我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法律进乡村”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等平台和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精准扶贫攻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活动,提升广大农村群众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突出加强对妇女儿童、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乡镇(园区)各部门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乡镇(园区)本系统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党委政府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抓紧法治宣传教育立法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领导职责和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工作等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和法治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抓好规划的督促落实。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明确分管领导、相应机构和具体人员。

    (二)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在普法教育中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效能。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普法满意度调查,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问题突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培育和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在各自服务平台、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推出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板块式”普法,由委组织部牵头制定领导干部板块普法制度;由委宣传部牵头制定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制度;由人社局牵头制定公务员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教育局牵头制定青少年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农业局牵头、人社局参与制定农民工板块普法工作制度;司法局、依法治办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势分析、重要工作检查督导等工作制度;其他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部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定期向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报备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鼓励、引导各类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四)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发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群体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采取媒体庭审直播、组织群众旁听、进行个案剖析等形式,把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宣传版面、宣传视频,实现案例巡展常态化,逐步形成以案释法的长效机制。

    (五)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发挥我县新闻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度挖掘群众身边涌现出来的生动实践案例,推广“向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积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讲好、讲活法治故事。

    (六)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的多维平台。创设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新平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系统平台,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厚植“法律六进”平台优势。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内涵,强化“法律六进”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完善工作量化指标,建立评价体系,推动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建立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新的长效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之中。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的扁平化管理,建立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对象数据库,提高社会普法精准度,实现横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左右互通,纵向县、乡镇(园区)、村(社区)级普法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织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格,设立网格普法信息员、联络员,切实把普法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实现普法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县、乡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每年定期组织集中法治巡回讲座活动,着力打造我法治宣讲品牌;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宣传效能。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工作者业务培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壮大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构建我专业团队引领、社会多方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同时,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经常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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