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扶贫政策解读
南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一、住院患者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次报销)
普通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017年度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类别 |
医院范围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乡级 |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
200 |
200-800元70% 800元以上90% |
县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
400 |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
市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
500 |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
三级医院 |
900 |
9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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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
600 |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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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1500 |
1500-7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14周岁以下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居民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减半。生育定额标准: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新生儿当年出生随参合父母享受医保待遇。
2、大病保险(第二次报销)
起付标准为1.5万元,分段报销比例:
1.5—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
5—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
10万元以上支付7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3、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第三次报销)
经第一、第二次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起付标准为3000元,保障水平:3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30%;
5000—10000(含10000),报销40%;
10000—15000元,报销50%;
15000—50000元,报销80%;
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二、门诊慢性病
不设起付线,按照65%比例报销,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序号 |
病种 |
限额标准 |
序号 |
病种 |
限额标准 |
1 |
恶性肿瘤 |
260—600元/月 |
11 |
肾病综合征 |
200元/月 |
2 |
异体器官移植 |
3200—4800元/月 |
12 |
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 |
150元/月 |
3 |
结核病 |
150元/月 |
13 |
冠心病(非隐匿型) |
200元/月 |
4 |
精神病 |
150元/月 |
14 |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
200元/月 |
5 |
丙肝 |
600—2000元/月 |
15 |
强直性脊柱炎 |
150元/月 |
6 |
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
200元/月 |
16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150 |
7 |
系统红斑狼疮 |
200元/月 |
17 |
肺心病 |
150元/月 |
8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50元/月 |
18 |
癫痫 |
150元/月 |
9 |
2型糖尿病伴多并发症 |
200元/月 |
19 |
艾滋病抗机会性感染 |
200元/月 |
10 |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综合症(合并有脑血管病) |
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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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病种(19种)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
儿童白血病33个住院病种和10个门诊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县、市、省级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5%;门诊腹膜透析比例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80%。
例:某人患大病,在南阳市医院住院,花费药费15万元,假如按报销比例为60%,报销90000元,剩余60000元进入第二次报销,扣除起付线15000元,下余45000元,假如按60%—70%(根据额度大小,比例不同),报销27000元,下余18000元进入第三次报销,扣除第三次报销起付线3000元,下余15000元,假如按60%—70%(根据额度大小,比例不同),报销9000元,下余6000元,进入第四次报销,扣除第四次报销起付线2000元,下余4000元,假如按60%—70%(根据额度大小,比例不同),报销2400元,报销终结。
民政扶贫政策
一、五保(分散供养)3400元/年,每月补贴电费10度,5.6元,新农合保险交费代缴150元,社会化发放,每季度发一次。
二、低保补贴:一级172元,2级142元,3级122元,每月补贴电费10度,5.6元,新农合保险交费代缴50元,社会化发放,每季度发一次。
三、孤儿每月补助700元,每月补贴电费10度,5.6元,新农合保险交费代缴150元,社会化发放,每季度发一次。
四、残疾人方面:分六大类(肢体、言语、精神、智力、听力、视力)四个等级1、2、3、4级,贫困户免费鉴定(持二代身份证,具有桐柏县籍)。
1、重度护理补贴(1、2级)60元/月,社会化发放。
2、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3、4级)60元/月。
3、实用技能免费培训。
4、优抚政策(每半年发放一次)①病退军人,460元/月;②参战军人500元/月;③60岁籍农村退役士兵,每当兵一年每月补助25元;④烈士子女,340元/月;⑤军烈属,1481元/月;⑥伤残军人(6级1979.9元/月;7级1422.8元/月;8级918.7元/月)⑦老复员军人:抗日战争时期995元/月,其他945元/月。
教育方面的政策
学前教育:保教费每生每年600元、生活补助每生每年400元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一补):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省定营养餐补助:中、小学一样,每生每年800元。
高中教育: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年1580元;免住宿费:一高每生每年370元,实验高中每生每年320元。
中职教育:免学费每生每年1200元;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雨露计划”每生每年2000元(扶贫局负责)
桐柏农商银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
一、贷款对象 新集乡有信贷资金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贷款金额 5万元(含)以内
三、贷款期限 1-3年
四、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条件
(一)、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无贷款及担保余额,征信查询无不良记录;
(三)、需有一名或两名非贫困人员担保;
(四)、扶贫贷款用途只能用于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
六、贷款流程
(一)、贫困户携带:1、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推荐表2、乡镇出具的贫困人口证明3、借款申请书4、借款人及配偶承诺书5、担保承诺书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未婚或婚姻状况不明的可以不提供配偶信息),到桐柏农商银行新集支行申请;
(二)、新集支行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指定客户经理入户调查;
(三)、根据调查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给予明确答复。
桐柏农商银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
一、贷款对象 新集乡有信贷资金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贷款金额 5万元(含)以内
三、贷款期限 1-3年
四、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条件
(一)、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无贷款及担保余额,征信查询无不良记录;
(三)、需有一名或两名非贫困人员担保;
(四)、扶贫贷款用途只能用于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
六、贷款流程
(一)、贫困户携带:1、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推荐表2、乡镇出具的贫困人口证明3、借款申请书4、借款人及配偶承诺书5、担保承诺书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未婚或婚姻状况不明的可以不提供配偶信息),到桐柏农商银行新集支行申请;
(二)、新集支行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指定客户经理入户调查;
(三)、根据调查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给予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