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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审批办理流程
来源:水利局时间:2017-07-1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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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审批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通知(豫政[2005]27号)

三、报送材料(条件):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四份,需盖章);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复印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三份,原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四、办理时限:      法定:25个工作日    承诺:1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见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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