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救 助
办理指南(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 办理流程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桐柏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如实提供各类证件原件:(1)身份证 ;(2)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3)具体致困原因的相关证明;(4)本辖区居民且居住一年以上证明;(5)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承诺。
2、初审: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要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将申请情况在村委张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3、审核:镇接到申请10日内核实上报材料,符合条件家庭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说明理由通知本人。
4、审批:县民政部门接到乡镇报送材料1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直接向县民政局申请)。
二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
1、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困难的;2、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3、法定赡养(抚养)人未履行义务的;4、拒绝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5、政府部门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人员;(6)流域性自然灾害和较大范围社会性灾害不在此救助范围。
三 骗取、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款物的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