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16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10.05元/亩。
(二)连片发展设施蔬菜补贴
对在规划区内连片发展设施蔬菜的农户进行补贴。建一座占地半亩的轻质水泥骨架大棚补贴1000元;建一座占地一亩的用于育苗的日光温室每座补5000元。当年补贴资金指标用完后建棚的,用下年度补贴资金指标补贴。每个蔬菜基地内,日光温室与大棚比例不低于1:15。
(三)精准扶贫特色种植产业基地奖励
全县重点建设30个“精准扶贫特色种植产业基地”。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点,基地产业面积单个区域面积不低于500亩(设施农业不低于300亩),带贫模式采用合作社+农户、务工酬劳、小额信贷资金项目模式、到户增收项目模式等,建档立卡贫困户不低于40户。建成1个特色种植产业基地,经验收合格,扶持基地50—100万元。
(四)有机产业发展奖励
1、对2014年6月以后初次获得的有机(含有机转换)认证证书,每个认证证书奖励获证经营主体3万元,其中市县财政各负担一半。
2、对单证认证面积500亩以上或单证通过认证品种5个以上的另奖励1万元,单证认证面积1000亩以上或通过认证品种10个以上的另奖励2万元。
3、对转换期内的认证费用由县财政补贴,其中种植业一年生作物最多享受两年、多年生作物最多享受三年,养殖业最多享受一年。转换期结束后的有机认证复评费用由县财政补贴一年,无转换期直接获得有机认证的后续复评费用由县财政补贴三年。凡获得有机认证后有重大违规行为,再次进入转换认证的不予补助。
4、对有机产品生产主体建立质量检测室,开展基地准出的,设备制度齐全、生产记录、自检记录完善,社会反映良好的,一次性给予每个自检室2000元补助。
桐柏县农业局强农惠农政策
来源:城郊乡时间:2017-06-2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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