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项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
服务对象:16-59周岁的农村户籍人员
申报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份;(2)照片2张(3)60周岁领证人员需提取指纹信息。
办理程序:本人持申报材料到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发放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
有关政策:(1)每年4-6月份持本人身份证到劳保所交费100-2000元;(3)60周岁以上人员每年9-10月份到劳保所进行生存资格认证;(3)生存的60岁以上人员持参保证每月到指定金融部门领取社会养老金;(4)不到龄交费人员死亡的,有其直系亲属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劳保所办理退款。
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二)
服务项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服务对象:辖区内城镇人员;
申报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彩照2张;(4)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申请登记→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填写《缴费单》→缴费→劳动保障所审查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报县医疗保险中心复审盖章→发放医疗保险证(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参保)
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服务项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
服务对象:16-59周岁的农村户籍人员
申报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份;(2)照片2张(3)60周岁领证人员需提取指纹信息。
办理程序:本人持申报材料到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发放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
有关政策:(1)每年4-6月份持本人身份证到劳保所交费100-2000元;(3)60周岁以上人员每年9-10月份到劳保所进行生存资格认证;(3)生存的60岁以上人员持参保证每月到指定金融部门领取社会养老金;(4)不到龄交费人员死亡的,有其直系亲属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劳保所办理退款。
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二)
服务项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服务对象:辖区内城镇人员;
申报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彩照2张;(4)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申请登记→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填写《缴费单》→缴费→劳动保障所审查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报县医疗保险中心复审盖章→发放医疗保险证(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参保)
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