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业务办理
(一)生育证办理
申请条件:符合政策要求的生育对象
申报材料:1、结婚证、双方户口薄或双方身份证;2、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镇政府出具的本人结婚情况证明;3、双方合影的两寸照片两张。
办理条件:1、持相关手续到窗口申请;2;体检;3、发放生育证。
(二)再生育证办理
申请条件:符合要求的生育对象。
申报条件:1、结婚证、双方户口薄或双方身份证;2、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镇政府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情况证明;3、第一个子女出生的证明或户口薄;4、全家合影的两寸照片两张。5.如果是再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办理条件:1、持相关手续到窗口申请;2;体检;3、发放再生育证。在资料齐全后本窗口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计生委。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申请条件:需要外出的本镇人员
申报材料:1、身份证或户口薄;2、本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育情况证明;3、已婚育龄妇女外出需签订外出合同;4、持本人一寸照二张。
办理条件:1、持相关手续到窗口申请;2;合同签订;3、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财政业务办理
(一)农户补贴发放
法律依据:国家、省等关于农户补贴惠农政策
申报条件:全镇农民
申报材料:1、补贴数据采集单;2、村委会证明;3、身份证;4、存折。
办理程序:1、村民小组、村委会采集补贴数据;2、补贴数据公示到户;3、数据调整反馈;4、数据录入;5、拨付补贴金额;6、发放数据到信用社;7、持身份证和补贴存折到信用社领款。
(二)补贴存折遗失
申报材料:1、村委会证明;2、身份证;3、户口薄。
办理程序:1、村委会出具挂失证明;2、窗口申报;3、窗口出具挂失证明;4、信用社办理挂失手续;5、持相关手续到窗口更新账号。
(三)补贴户主姓名纠错
申报材料:1、村委会证明;2、身份证;3、户口薄。
办理程序:1、村委会出具更改证明;2、窗口申报;3、窗口出具更改证明;4、信用社办理更改手续;
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全后本窗口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