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桐柏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31日
桐柏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确保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2017年脱贫攻坚计划,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确保2017年18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实现1.1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2017年下达给我县的应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市配套资金以及县级财政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整合。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拟安排项目共255个,投入资金规模24171.44万元,项目类别主要涉及交通、水利、产业发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生态治理、农村卫生室改造、文化建设、教育、旅游和环境改善等方面。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村级道路50条,96.586千米;新修村级桥梁6个、新修村内及户户通道路10条,21.1千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046.4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6.5万人行路难问题。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2、农村水利建设类项目
2.1塘堰清淤加固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塘堰清淤整修加固67口。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19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塘堰清淤整修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4000亩。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2.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18个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铺设饮水管道13.6千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34.2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村在2017年12月31日前通水。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解决18个贫困村7.8千户3.12万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2.3水土保护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3个行政村水土保护生态治理;新建拦河坝一处。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61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水土保护生态治理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山洪灾害。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维修、重建住房共计107户。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9.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7户,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有关乡镇。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205人,其中,建设9个集中安置点。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0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31日前安置点工程项目完工,2018年4月前完成搬迁入住。
(4)绩效目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205人,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有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5、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2个贫困村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作物单产显著提高,年新增效益500万元。
(5)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二)产业扶持类项目
1、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重点培育扶持建设特色农业种植产业扶贫基地项目18个、特色林业种植产业扶贫基地项目5个、茶产业基地项目12个、肉牛养殖扶贫基地项目3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12.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重点培育农业扶贫基地项目,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形式,促进产业发展与带贫增收有效融合,着力破解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问题,实现企业(合作社)发展与贫困户受益共赢。由此带动1000户贫困户4000人脱贫。
(5)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茶办、畜牧局、有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2、雨露计划和农业技能培训项目
(1)建设任务: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技能培训、大中专生职业教育补贴。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农业技术培训,着力破解贫困户发展产业缺技术、信心不足问题。
(5)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农业局。
3、产业到户增收项目
(1)建设任务: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实施到户增收项目发展产业,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8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产业扶持实现到户增收项目全覆盖。
(5)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有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4、小额贷款和产业化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涉农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实施利息补贴。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4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破解发展产业资金难问题
(5)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有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5、旅游产业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打造城郊乡北杨庄村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和回龙乡郭庄村乡村旅游相关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合作乡村旅游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5)责任单位:县旅游局、项目相关乡镇。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1、文化广场和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10个村文化广场,总面积10000平方米,配套文化大戏台和18个贫困村整合文化服务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9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建文化广场10000平方米,健身器材90件,丰富3.6万人文化娱乐生活。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
(5)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相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2、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围绕2017年退出的18个贫困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提升,卫生室改造面积1440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卫生室改造、配置,解决1.2人就医难问题。
(5)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相关乡镇(产业集聚区)。
3、教育扶贫类项目
(1)建设任务:对2017年学前教育志愿者发放生活补助和贫困家庭学前教育补贴;实施5个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套附属工程。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74.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有效改善我县学前教育困境。
(5)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部门分工
1、项目申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本年度脱贫计划,项目申报以部门为主体,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产业集聚区)共同确定。县直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审核把关后,统一分类列出项目明细表报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汇总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确定后的项目由乡镇(产业集聚区)和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并备案。
2、组织实施。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后,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实施,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管和验收。
3、监督检查。县纪检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确定的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对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5、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6、到户增收项目实施乡级报账制。
7、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1、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2、部门监督
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桐柏县2017年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汇总表
20170518175959495.xls
2、桐柏县2017年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