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桐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办公地址: | 桐柏县城关镇大同街122号人社局二楼 |
联系方式 | 主办科室:0377-68223099(仲裁院) 监督电话:0377-68222003(局办公室) | ||
服务内容概述 | 企业个人经济组织与职工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行政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履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所确定劳动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与仲裁。 | ||
政策法规依据 | 1、《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 ||
事项申办条件 |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
办理手续 |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签订并计较《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办事处理流程 | 1、申请。 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责任人:仲裁员;时间:45-60日。 | ||
服务办理时限 | 法定规定45-60个工作日,承诺6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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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来源:人社局时间:2017-04-1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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