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范审计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科学管理,常抓不懈。完善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切实的考评、奖惩机制,强化制度落实。
2.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认真按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操作规程进行开展审计工作,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环节认真执行,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在时限上,大型项目两月完成,中型项目一月完成,小型项目和交办举报事项半月完成。审计组应当在现场审计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组审计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并送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时,应当明确要求被审计对象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在收到被审计对象书面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研究、核实被审计对象意见,修改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组所在部门。三是每个审计项目,审计组必须根据审计查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审计回访制度,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回访,了解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需求,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3.推进审计事务公开,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一是全面向社会公开审计机关职责、权利和义务、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程序、审计任务,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执法的监督;二是向被审计单位公开,通过在审计通知书后附文,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以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等形式向被单位公开审计程序和期限、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纪律、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准则;三是实行审计公示。对所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张贴审前公示,告知审计内容、时间、监督举报方式等。四是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开展审计项目的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五是积极开展下基层活动,定期组织深入包联共建村城郊乡刘湾村以及被审计单位,认真倾听基层服务对象的意见,解决其解决问题。
以上服务承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60589530,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