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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来源:交通局时间:2017-04-1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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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索引号:N170-2014-000080            发布机构: 交通局

受理机构:

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办公时间及地址:

法定工作日
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

联系方式:

电话:96520

服务内容概述:

 

政策法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规定)

事项申办条件: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许可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办公场所、培训教室、停车场地应能满足需要,不得分散设置。
车辆道路运输证条件:

1、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

2、运营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3、车身颜色应采用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色;

4、车顶应按照标志顶灯并与空车待租标志联动;

5、车身两侧前门标识应有企业名称;

6、必须安装计价器。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掌握相关出租汽车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办理手续: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许可:《道路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申请表》和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出租汽车公司运营方案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企业章程文本;由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出租汽车公司经营、服务质量承诺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车辆道路运输证:《南阳市出租汽车营运证许可申请表》;行车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服务质量承诺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警支队或车辆管理所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合格证明。

办事处理流程: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许可流程:

1、运管大厅5号窗口受理相关材料;

2提交市局行政审批委员会研究;

3、研究同意的在运管局大厅办理手续。
出租车辆道路运输证流程:

1、运管局大厅窗口受理相关材料;

2、运管大厅3号窗口办理车辆二级维护;

3、运管大厅5号窗口办理手续。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流程:

1、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运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持个人材料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参加管理部门定期组织的考试。

4、考试合格,10个工作日后到培训机构领取证书。

服务办理时限: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许可20个工作日;出租车辆道路运输证即办件;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后10个工作日公布成绩,成绩合格后10个工作日后到培训机构领取证书。

收费标准: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许可、出租车辆道路运输证不收费;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务费: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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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业务权限被市政府收回,需在南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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