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发改[2016]227号
关于对《桐柏县毛集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毛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桐柏县毛集生活垃圾处理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毛政字[2016]85号)收悉,项目符合桐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县领导批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同意建设桐柏县毛集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二、建设地点:桐柏县毛集镇向老庄村下石门沟组。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一座平均处理生活垃圾70吨/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容约为58.74万m³,配套建设生产管理区及渗滤液处理区。工程起始规模55吨/日,终场规模80吨/日,服务年限从2017-2036年,共计20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754.1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七、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下一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项目建设资金,编制招标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桐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