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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的通知
来源:|0时间:2017-01-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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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安棚化工专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迎接今年市政府对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2015年10月1日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
 
  二、自查自纠要求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案规范》规定,逐卷查纠案卷中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全力补救。行政执法文书除必要手写之处外尽量打印。
 
  (二)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将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附卷备查。
 
  (三)2016年7月31日之后立案登记的行政执法案卷必须使用省政府法制办今年制定的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或上级部门今年制定的专门行政执法文书,旧的行政执法文书一律不得再使用。
 
  三、责任追究
 
  省、市、县政府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期间抽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发现存在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2、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3、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注:附件1、2、3请各单位在邮箱自行下载打印(邮箱号:2301212788@qq.com,密码:tbfzb68219818)或在桐柏县行政执法QQ群(群号489039822)文件夹中自行下载打印。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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