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桐柏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通过认真查摆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清理整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桐柏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先后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传达学习省、市、县活动精神。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深入查摆懒政怠政、漠视群众疾苦、不作为、慢作为、作为不到位等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落实单位和个人责任,推动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服务型政府。各警种部门按照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明确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根据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上级确定的重点问题,桐柏县公安局认真分类,明确由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户政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三个单位负责人分别向局党委签定了目标任务承诺书,保证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随后,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户政科分别制定了《桐柏县公安局交警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桐柏县公安局户政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桐柏县公安局治安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对承担的任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三)开展针对性工作措施。桐柏县公安局交警系统、治安系统、户政系统相继开展了针对性工作措施。
1.户政系统对全县户口登记管理的“重、错、假”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共删除重复户口人员共165人,清理死亡未注销人员180 人,累计清理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520人,其中姓名 368人,公民身份证号2人, 其它项目变更150人,删除错误照片5人,查处涉及户口的行政案件4起,刑事案件1起。一是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工作。针对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调动频繁,新任户籍民警对相关业务掌握不够熟悉的特点,公安局户政科组织开展了户籍业务培训会,学习了户口清理的主要规定、各种户籍业务办理知识、《南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户政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培训结束后,县公安局迅速对各派出所自查自纠进行全面动员,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措施,讲清政策、讲清纪律、讲清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主动向组织报告违法违规办理户口问题并积极予以纠正的,可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从宽处理。若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己办理的违规户口不纠正清理的,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政策,并追究派出所主要领导责任。三是严格督导。户政科带队对各派出所清理整顿工作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核查补录户口和“其他增加”类户口、未申领二代证人员户口、同名同出生日期人员户口等三大类户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四是严厉打击恶意使用假身份证行为。对群众举报或在工作中发现的恶意使用假户口或重户口行为,户政部门在删除的同时予以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实行网上巡查制度。户政科确定专人定期对各派出所网上办理的所有业务进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有效避免问题累积、叠加,难以处理,从中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六是利用人像比对系统核查疑似重复人员。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各派出所户籍室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对每个办证人员都要与省数据库进行人像比对,对疑似重复人员重点核查,发现疑似户口及时清理。
2.治安系统对“一村(格)一警”和治安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重视。公安局多次县委政府和政法委主要汇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辅警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采取购买劳务方式,招录46名警务室辅警,为177名警务工作站辅警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两项共292万元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加大警务室建设投入。公安局拿出专项资金80万,以租赁或借用村委房产的形式,选址新建或旧址改建警务室,统一粉刷警务室外观标示,购置单警装备、办公设备。三是加大警力投入。公安局为每个警务室配备一名民警,社区警务室民警不参加派出所值班,平时专职在社区警务室工作,农村警务室民警每周在警务室工作不少于1天。按照社区警务室一名民警搭配两名辅警的“1+2”模式、农村警务室“1+1”模式,46名警务室辅警全部到岗到位。根据文化、年龄、技能,从村治保主任或其它村干部中挑选合适人员,作为驻村警务工作站辅警,兼职开展工作。从而解决了警力不足、辅警不专问题,实现了一村一辅警。
3.交警系统把交警路面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全面开展问责事项整改工作。一是规范事故停车场管理工作。加强对进出停车场的事故车辆登记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事故车辆及车上物品的保管;事故车辆停车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用;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专题研究车辆拖车、停车及保管费用问题,争取设立专项预算资金,统一向实施救援单位、停车场进行缴纳或交警大队自行设置停车场,用于保管停放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不向当事人收取停车保管费用;组织民警开展学习,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严禁出现违规收取停车、拖车等费用;在县政府未批复前,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开收费规定和举报电话,明确告知违法车辆拖移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依法扣留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经通知逾期未取车的,逾期停放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按规定收取停车费,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禁止超标准和巧立名目收费。严格规范民警扣押事故车辆程序。对于因发生事故需要扣留、暂扣车辆的,事故处理民警出具强制措施凭证。同时认真查验车辆特征,拍照或录像固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车辆扣押到期,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返还事故车辆。交警大队已与停车场签订《涉案车辆停车、保管委托合同》,并已支付2016年以来全部停车、保管费用。二是规范交警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下发了《关于规范交警执勤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的通知》,民警执勤执法必须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执法严格,严禁双向拦车、排队待查、定点查车,严禁无证或证件不齐上路执勤,执法必须佩戴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正公开;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挤压“公路三乱”生存空间,所有现场处罚一律采用移动执法终端PDA当场录入上网,愿意当场缴纳罚款的禁止收取现金,银联卡刷卡缴纳。层层签定《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所有民警、职工、协管员均签订《拒绝公路三乱承诺书》,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三是严格规范交通管理执法,下发规定,严禁趋利执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执勤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随意降低处罚标准或不予处罚。一经发现,上报县局纪委予以查处。成立日常执法督导检查组,进行执法回头看检查,每周及时抽取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进行巡查。四是严禁为工程车辆提供保护。交警系统工作人员禁止参与工程车辆经营,严禁为工程车辆提供保护、说情,所有工程车辆违法必须当场录入移动执法终端PDA,不给说情保护留有余地和空间。成立明察暗访组,及时发现问题。五是严禁警容不整、粗暴执法。严禁执法中出现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警容不整、冷横硬推、故意刁难群众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执行职务,进行岗位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才准予以上岗。六是严禁协勤人员违规着警服、单独执法。要求所有警车、人员上路执勤、执法前必须由带班授衔民警带领,协勤人员一律不得单独上路执法、一律着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志,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户口清理整顿方面,户籍民警工作主观能动性不足,没有主动向户口登记管理的“重、错、假”问题进行排查,大部分是以省、市户政主管部门将疑似重复户口名单公布后,才调查核实。创新服务意识不高,没有结合实际创新便民服务措施。
(二)“一村四警”工作方面,招录辅警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培训。对社区警务工作平台操作不熟悉,造成错误信息多,加大重复工作量。对社区民警及辅警的新平台应用培训不到位。
(三)交通管理工作方面,部分工作人员不能适应执勤执法规范工作,存在执法理念“偏差”,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因建设资金等影响,我县目前还没有建成交警专用停车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户口清理整顿方面,一是进一步推进户籍民警服务的专业化。各派出所户籍民警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严格按照户籍工作制度、警务公开制度、首接责任制度、承诺服务制度、预约办理和上门服务制度等制度进行服务群众。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办理虚假户口。加大对使用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起到震摄犯罪、警示他人的作用。三是创新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二)“一村四警”工作方面,一是完善考评、严格奖惩。下步将加大对“一村一警”工作的组织情况及社区民警、社区辅警日常工作及时跟进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和辅警表彰奖励、提拔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尽职造成辖区案件多发、治安形势恶化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大社区警务实战化平台应用培训力度。针对“一标三实”、重点人管理、治安防范、治安管理等模块应用,县局将制定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对社区民警、辅警逐人进行培训。
(三)交通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建立交警路面执勤执法规范长效机制。针对交通管理执法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和环节,着力制定和完善操作性较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实现执法工作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在事故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方面,继续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设立专项预算资金,解决车辆拖车、停车及保管费用问题,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执法条件和经费保障。
桐柏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