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2日
桐柏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计划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69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6〕7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公开内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好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或省指定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清理规范后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农资、脱贫等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房管中心、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负责落实)加快推进县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监管部门要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牵头落实)积极做好县级政府网站“双公示”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按照国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园区、各服务部门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政府政务公开办、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县公安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4、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围绕201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我县发展第一要务,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七抓七持续”、促改革、惠民生、工作要点等方面政策措施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的栏目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各乡镇、园区、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实施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工作。(县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6、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7、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降低成本系列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8、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9、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搭建社会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县扶贫开发局牵头,各乡镇、园区,县直各部门落实)
10、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11、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12、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牵头,县房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落实)
13、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加强集中式生活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县环保局牵头、水务部门落实)
14、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教育信息公开:一是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各方研究后进行决策并公开。二是人事公开。对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人事录用工作要公开法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三是办学审批公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的设立、专业设置、特长班设立的审批、教学用书的审定工作要公开(审定)依据、办理程序、审批(审定)结果。四是学籍管理办法公开。公开中小学学籍管理政策、规定、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毕业证验印及颁发办法。五是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牵头落实)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县卫计委牵头落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5、推进决策公开
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县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行业部门要建立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县政府办、县卫计委、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县企业养老保险局负责落实)
16、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县政府办牵头)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17、预决算公开
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全县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8、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出台重要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在政府网站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县政府领导、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政府部门负责人每年解读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县政府办牵头)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乡镇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县政府办、县文广新局牵头)
20、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如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县政府办牵头)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各乡镇(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便民服务中心要依法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转办。(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
2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桐柏县政府网站群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县政府办牵头)
2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按照上级“3年内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府办牵头)
24、政务公开考核
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办落实)
四、方法步骤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各自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这一统一平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广泛宣传发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桐柏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工作制定公开要点方案。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县乡两级及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二)信息上报阶段(6月1日—6月15日):按照《桐柏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各牵头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报送应公开的要点内容、职责、方案。报送前必须走保密审查流程。
(三)政务公开阶段(6月16日—6月30日):6月底前,县电子政务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各牵头部门承担的公开要点,有网站的单位在自己网站同步公开。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底,各牵头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政务办)汇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建立领导机制。桐柏县政府明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县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每年听取牵头部门汇报公开工作一次。其次,建立协调机制。县政府办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主任是第一召集人,政府办分管领导是副召集人,每季度召开协调会。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牵头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制定政务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提高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相结合,明确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内容要求,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检查考核。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进行检查,年末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考评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附件:1、桐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桐柏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附件1
桐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组织及协调,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桐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周大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丁严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何中卿 县监察局局长
岳秀法 县发改委主任
陈华义 县教育局局长
陈朝生 县科技局局长
李 武 县工信局局长
张 宇 县民政局局长
朱长江 县财政局局长
方 瑞 县人社局局长
严克杰 县国土局局长
刘宏奇 县环保局局长
李云飞 县住建局局长
胡建军 县交通局局长
张润涛 县水利局局长
高瑞远 县农业局局长
赵 黎 县商务局局长
李贵文 县文广新局局长
王玉清 县卫计委主任
王 冰 县审计局局长
罗建昌 县质监局局长
李荣生 县统计局局长
聂文甫 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局长
任 仁 县畜牧局局长
李向阳 县安监局局长
曲东辉 县旅游局局长
高东升 县物价办主任
杨月转 县保密局局长
姚良勋 县编办主任
何玉勤 县国税局局长
白正光 县地税局局长
袁德海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姜全民 县规划局局长
张天林 县城管局局长
王秀斌 县房管中心主任
刘远彬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杜福建 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杨少峰 县公安局副书记
张 勇 县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张泰山 县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李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立君及相关县长秘书为办公室成员。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相关单位的继任者自然替补。
县政府其他单位和部门负责推进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2:桐柏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