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县政府 > 桐政办 > 2016
关于印发桐柏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0时间:2016-05-11浏览量:
分享: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安棚化工专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彻底排查整治彩钢板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改善全县的消防安全环境,我县制定了《桐柏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18日
 
桐柏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
 
    近期, 我县发生多起因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而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为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摸排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曝光一批违法违章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单位,拆除一批违章彩钢板建筑,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不断增强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次回头看行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

    组  长: 高从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先用   县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邹华斌   县安监局局长 

             李德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海洋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 规划局、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防火安全委员会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张海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及责任单位职责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主要为前期已摸排的全县所有彩钢板建筑,包括独立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和局部采用彩钢板结构的建筑物。

    (二)检查重点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板建筑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彩钢板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 

    2、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院、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个体商铺等经营场所,单位内部宿舍、餐厅、办公用房的彩钢板建筑。 

    3、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各类生产加工的厂房、仓库、个体作坊、临时库房等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4、上述场所以外的彩钢板建筑。 

    (三)责任单位具体职责 

    1、各乡镇、园区:按照“网格化”“户籍化”工作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能整改的,转交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关停。

    2、住建局:重点对建筑工地搭建彩钢板建筑进行监督管理。 

    3、质监局:重点检查彩钢板产品质量、使用许可。 

    4、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彩钢板进行排查整治。

    5、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对各市场内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 

    6、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综合作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各类生产企业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各乡镇安监办(站)要对辖区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摸排,特别是位于偏远农村的企业要全部排查到位,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7、消防大队: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使用彩钢板建筑的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查处。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提供检查技术支持,汇总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8、公安局派出所:负责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存在使用彩钢板建筑的区域进行排查治理。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院、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宿舍、餐厅、办公用房等场所采用的彩钢板建筑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或更换,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餐厅、厨房等彩钢板建筑材料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住建部门要依法进行关停,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施工并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用于生产、加工场所或库房等场所的彩钢板建筑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梁、柱、楼板、墙、屋顶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均应符合要求。对甲、乙、丙类厂房、仓库使用的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建筑,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或更换;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采用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建筑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责令拆除或更换。

    4、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应在大力整治的同时,由规划部门进行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摸排治理阶段(2016年4月18日至5月2日)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符合各行业特点的彩钢板房消防安全工作“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本行业部门对行业内所有彩钢板房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边排查边整治边总结分析。5月2日前,各行业要将彩钢板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3日至6月3日) 

    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针对行业系统内彩钢板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住建、规划、安监、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质监、消防等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关停,用足用全一切法律手段,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务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决不姑息纵容。督促单位自行拆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按期拆除的,由政府组织依法拆除。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6月4日至6月18日) 

    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县政府将会对此次“回头看”工作进行通报,对执法力度大、消除火灾隐患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整改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彩钢板建筑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将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内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摸排,要保证排查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适时组织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全面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三)加强反馈,及时报送。各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在此次排查治理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做法,随时上报突出情况和典型事例,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填写《全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全县彩钢板建筑拆除情况台账》(附件2),存档备查。各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于2016年5月2日前,将以上两个表格上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全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摸底情况统计表

          2.全县彩钢板建筑拆除情况台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