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有效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桐柏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0月26日
桐柏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强化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开展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农资经营企业和门店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点整治和打击扰乱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农民合法利益的行为,使农资市场经营规范有序、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违法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重大案件,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案件,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1、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扩大种子质量可追溯试点。
2、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查处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
3、肥料: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复混肥料、有机肥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养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强化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4、兽药: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配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
5、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6、农机: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督导、质量调查、质量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开展农机修理人员培训,提高农机维修质量。
(二)重点单位
凡是在我县从事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机及其农机配件等农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的范围。重点监控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大户、物流企业和乡村流动商贩。
四、工作步骤
自10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50天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宣传发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工商、质检、供销、畜牧、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二)第二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集中整治。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工商、质检、供销、畜牧、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门店及有关农民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底子,全面检测检查所有生产经营的农资质量、价格、品牌、包装、标识等情况,不留死角。对大排查、大检查、大举报中发现掌握的坑农害农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动式大整治,重拳打击。乡镇(园区)同步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第三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总结再部署。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书面报送县人民政府,并对下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桐柏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黄登科同志任组长,王长岭同志、刘宏军同志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农机局、工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广电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高瑞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引导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设立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有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68222034、1873879679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指派专人24小时值守,接受群众举报,做到受理一起、查实一起,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处。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查案力度。按照不查清源头、数量的不放过,不查清销售去向的不放过,不向农民讲清农资使用方法的不放过,农民要求退换而没有退换到位的不放过,对销售的农资产品没有兑现承诺的不放过“五不放过”原则,彻查销售源头和销售网络。对查实有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厂企、门店、商铺、摊点,要果断采取停业整顿、查扣产品、吊销执照等措施,确保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生产、销售、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要依法及时采取检验定性、封存管理、组织回收、集中销毁等措施,严控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施进地里。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四)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农业、工商、质监、公安、工信、供销、畜牧、农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查处力度,齐抓共管,联动联查。县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联动执法、案件协办、联席会商等。县工商局负责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经营场所和品种,严厉查处虚假农资广告宣传。县质监局负责对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农资生产环节,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市场。县公安局负责侦办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协同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查处农资案件,依法接管大案要案。县工信局负责对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延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换)发,打击取缔未取得农药生产资质的地下工厂。县供销社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农资购销台账,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覆盖面。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监管部门进行问责追责。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五)强化工作通报。集中整治期间,县农业、工商、公安、质监、工信、供销、畜牧、农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换执法信息,实行执法信息周报制度,大要案随时上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县农业局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农资市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