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桐柏县2010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桐柏县2010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推动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林业生态大县”为目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与林业项目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交通、道路建设相结合,继续加强山区生态工程、林业生态村、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加快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绿色、生态、和谐、富强新桐柏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完成造林面积7.0万亩,义务植树230万株以上。具体任务:①每个乡(镇)至少建成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精品造林基地一个,或三个100亩以上精品造林基地;②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重点村)、试点村和村容村貌整治村为重点,每个乡(镇)完成二个以上林业生态村造林绿化;③完成县内所有干线、支线道路廊道绿化(含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村村通”等);④完成2002年度以来所有退耕还林地补植补造;⑤全县适龄公民每人义务植树5株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基地(片林)造林。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首要目标,重点抓好宜林荒山荒地荒滩、林间空地、稀疏林地、陡坡开垦退耕地、铁路和公路沿线、县境出入口及城镇、村庄周边的较大面积、集中连片造林绿化。基地造林精品率要达到60%以上。村村通及其他公路沿途林地开垦地列入片林治理,必须进行恢复性造林。
2、林业生态村造林。以自然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绿化美化。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无空闲地,围村林宽度50米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区域内沟、河、渠沿线,塘堰坝周边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原村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
3、通道造林。突出“宁西”铁路、“沪陕”及“焦桐”高速公路桐柏段通道绿化;完成“312”国道、“桐明路”、“郑大路”、“鲁艾路”、“毛黄路”桐柏段及县乡(镇)公路、村村通、乡(镇)村道路廊道绿化。县内所有通道干线、支线两侧和沿途可视线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坡耕地都要造林绿化。
4、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完成2002年度以来所有退耕还林地补植补造,补植补造成活率达到95%以上,新造林保存率达到95%以上,面积核实率达到100%。
5、全民义务植树。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男至60周岁,女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完成义务植树5株以上。
四、造林规划
(一)树种选择
1、凡山地坡度较陡、立地条件差的地方,以火炬松、马尾松、麻栎和良种刺槐为主;山地坡度较缓、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宜林地,以木瓜、板栗、泡桐、油桐、油茶、黄连木、花椒、核桃为主;土层深厚、地力肥沃的坡耕地及河滩地,以杨树等速生用材林和经济林为主。
2、沟、路、渠、河沿线造林树种以杨树、泡桐、辛荑等为主,也可以在河道沿线搭棚架,种植藤本经济林葡萄、猕猴桃等,以充分利用空间发展果树,增加收入。
3、村庄绿化树种以杨树、椿树、楝树、楸树、杜仲、法桐等速生用材林,和其它绿化效果好、经济效益高的生态经济兼用林木瓜、核桃、银杏等为主,并因地制宜栽植常绿树种及桃、李、杏、梨等鲜果树种。
4、庭院绿化按照乔、灌、花、藤相结合的原则,以种植柿树、木瓜、石榴等经济林树种或常青绿化树种为主,也可利用墙壁种植灵霄、爬墙虎、栝楼等藤本药材,实行立体美化绿化,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观叶。
5、平原区农田林网树种既可选择杨树,也可种植既不影响农作物生长、又可发挥防护作用的生态经济树种木瓜、核桃、柿子等,还可建成果树长廊。
6、所有干线铁路、公路通道绿化,内侧两行以常绿树种为主,其余凡适宜栽植杨树的,均以杨树为主。
7、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按原设计树种、密度、标准栽植。
(二)造林密度
1、通道造林。“宁西”铁路、“沪陕”及“驿宛”高速公路通道绿化两侧各达到50米,株行距2m×3m;“312”国道和其他省道在补植补造达到30米的基础上,可按株行距1m×2m或2m×2m的标准,适度密植;县乡(镇)公路、村村通、乡(镇)村道路通道造林绿化仍分别按照4行以上、2行以上,株行距1m×2m的标准补植补造。所有通道绿化达到无空档、无缺苗断垄、无空白。
2、基地造林。木瓜、板栗、泡桐、大枣、核桃、辛荑等株行距3m×4m,56株/亩;油桐、无患子株行距2m×6m或3m×5m,56株/亩或45株/亩;火炬松、马尾松等株行距2m×2m,167株/亩;刺槐、油茶株行距2m×3m或1.5m×4m,110株/亩;花椒株行距2m×4m,83株/亩;杨树株行距3m×4m或2m×6m,56株/亩;珍珠花株行距1m×1.5m或0.5m×4m,444株/亩或333株/亩;其他杂果根据树种和经营目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3、沟、路、渠、河造林。沿线植树1行以上的可按1m×1m,2-3行的可按2m×2m三角定植。塘堰周边除主坝外,其他三面都要绿化。
4、村庄及庭院绿化。四旁隙地、废弃地和房前屋后,能成行则成行,不能成行则见缝植绿,不留死角;围村(庄)林实行密植,尽量向周边扩大范围,成片成带。
5、平原区农田林网造林。按照每200亩一个农田林网网格的标准,利用生产路、水渠沿线建设农田林网。林网网格主路林带达到2行以上,生产路至少栽植1行林带。株行距1m×1m或2m×2m。
(三)整地、栽植标准和要求
1、整地要求:以大穴整地为主,尽量保持原地形地貌,抽槽整带要保持水平线,保留带间原生植被,防止水土流失。2009年底前完成全年整地任务。
2、整地标准:(1)杨树:大穴整地标准为1m×1m×0.8m;(2)板栗、木瓜、黄连木、无患子、核桃、辛荑、柿子及小杂果类:穴状整地标准为80cm×80cm×80cm;(3)火炬松、马尾松、良种刺槐、油桐(植苗造林)、花椒:穴状整地标准为60cm×60cm×60cm;(4)油桐(直播造林)、珍珠花:穴状整地标准为30cm×30cm×30cm。
3、栽植要求:2009年11月中旬开始造林,2010年2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的80%以上,3月20日前完成年度栽植任务。栽植时宜选择雨后阴天或晴天无风时进行,冬季造林要避开雪冻天气,防止冻害。在栽植过程中,苗木要严格分级,保证苗木整齐一致,栽植苗木时要用泥浆沾根,封土2/3时要进行浇水,然后深埋夯实,保证成活率达到95%以上。
(四)苗木标准
1、苗木标准
(1)杨树:基地造林苗木地径2.5cm以上,高度320cm以上;通道林苗木地径2.8cm以上,高度350cm以上。品种选用107、108、2001、2025、中林46、南杭杨等品种。
(2)木瓜:地径0.8cm以上,高度100cm以上。
(3)板栗:地径0.8cm以上,高度100cm以上。
(4)刺槐:地径1.2cm以上,实行截干造林。品种选用豫刺1号、2号或良种刺槐。
(5)火炬松:地径0.4cm以上,高度30cm以上。
(6)湿地松:地径0.4cm以上,高度30cm以上。
(7)马尾松:地径0.3cm以上,高度20cm以上。
(8)油桐:主要采取直播造林,每穴播种催芽处理的优质种子2粒;植苗苗木地径1.0cm以上,高度70cm以上。
(9)其他树种标准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名特优稀树种标准由县林业局解释。
2、苗木运输与保管
(1)严把起苗和运苗关。一定要做到随时起苗,随时运输,随时栽植。严禁起苗拖延时间长,一般做到上午起苗,下午将苗运到栽植地点栽植。在需苗量多时也应做到头天起苗,第二天上午一定将苗运到栽植地点栽植。对长途运输的苗木应予以包装,盖帆布蓬,切忌苗木外露运输。
(2)苗木保管。因各种原因,当天栽植不完的苗木要加强保管。应将苗木存放在潮湿处、河边、坑塘边,但不能水淹,然后在根上部用湿稻草或湿麦草覆盖。如果在寒冷天气,盖草厚度要达40cm以上。杨树苗木可以将根连同干高2/3浸入水中。
3、苗木供应。以乡(镇)调苗为主,县林业局为辅。按照规划栽植面积,合理确定苗木数量,严把苗木供应关,防止苗木流失。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委、财政、林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乡镇长为本辖区造林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副职负责具体工作,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督促林站和所辖村委会,落实规划,做好苗木供应,把好栽植质量关,确保造林效果。
2、严格造林标准。在树种选择上,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规划,重点培育品质优、效益好、群众愿意接受的品种;在苗木使用上,严格执行省统一的苗木标准,对不具备出圃标签、合格证和检疫证的苗木,坚决不予使用;在整地和栽植上,坚持以专业队造林为主,切实做到挖大穴、栽大苗、浇大水、施大肥,加强精细管理,做到高标准造林;在造林技术应用上,在做到深埋、根展、砸实、浇水、高封土的同时,大力推广生根粉、保水剂、地膜覆盖树穴保墒等新技术。
3、强化技术指导。为确保造林质量,县林业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与乡镇技术人员联合组成技术服务组,分包乡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具体负责规划、整地、栽植、管理等技术指导工作。对农民自发组织的村屯、沟、路、渠、河造林,县林业部门也要派专人指导服务,确保造林质量。
4、推进林权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业产权,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还山、还林、还利于民,赋予农民更多发展权力,释放农村劳动力和林地潜力,充分调动农民造林绿化积极性。在此基础上,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将每一片造林地块落实到大户或个人承包经营,做到“不种公家树,不栽无主林”,做到“棵棵有主”。加大保护林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强力措施,严厉打击盗伐、滥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管理机制创新,增强全民植树、护树、管树意识。
5、加大考评力度。继续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按照挖穴、栽植、管护等不同生产环节组织专项督查,通过观摩、综合评定等办法,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工作予以评比排队,奖优罚劣,表先促后。年度造林结束后,县统一组织验收,经省抽查确认后,按照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以奖代补办法,给予造林资金奖励,其中,对县确定的市级观摩基地加大奖励份额。同时,对造林任务完成好、评为前六名的乡(镇),对书记、乡(镇)长、主抓副职经济予以奖励。对评为后三名的通报批评,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桐柏县2010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