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1996)25号令】和国家财政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经字(1998)15号】及《河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财豫外字(1999)17号】文件精神,加快全县散装水泥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环境污染,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一、成立“桐柏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张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桐柏县散装水泥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工作人员从县经贸委内部调剂。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由县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征收。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0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