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制定的《桐柏县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OO四年六月三日
桐柏县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45号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南阳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规律,制定本预案。
一、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危害预测
2003年,我县降雨量较大,且雨量集中,由于在汛期前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辖区内没有诱发地质灾害。2004年度汛期临近,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如暴雨、人类活动等),结合气象、地震等部门自然灾害趋势预报,现确定淮源、城关、景区、朱庄、毛集、黄岗、固县等乡镇为今年我县汛期地质灾害的防灾重点区域,预防的灾种主要是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的塌陷等。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危害预测如下:
1、桐柏县西小河泥石流。1989年曾使县城大部分受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虽经治理,但仍存在灾害隐患。同时,程湾乡石头庄曹河沟、艾庄金沟、油盐沟、栗子园大磨沟、月沟村黑沟、淮源镇仓库沟、月河镇徐寨风杨沟等地存在泥石隐患,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大灾。
2、淮源——新集段歇马岭及312国道沿线滑坡——泥石流。由于多年采矿造成山体边、岩体坡失稳,易造成崩塌及滑坡等地质灾害。常年石子加工造成大量尾砂堆积,遇暴雨易形成泥石流。1998年在鸿仪河肖场由于尾砂形成的泥石流造成冲倒工棚和一人死亡的恶性事件。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中灾。
3、县城——新集段的宁西铁路沿线崩塌——滑坡。沿线属高山区,修路开山挖造成部分地段山体边坡失稳,易形成崩塌及山体滑坡。虽经治理,但须仍存在灾害隐患。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小灾——中灾。
4、银洞坡金矿北向西大断裂横贯东段露天采场与井下巷道通,汛期易造成井下涌水淹没井巷。1998年汛期涌水造成井巷系统多次被淹而被迫停产达月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中灾。
5、桐柏银矿。采区由古采形成的老硐较多,与井巷系统相通,在汛期易造成涌水和表塌陷。1998年汛期就有两处地表塌陷和涌水造成井巷被淹被迫停产达10余天。老采场0线近几年来发生两次大面积塌陷,虽无人员伤亡,但应引起高度重视。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中灾。
6、毛集铁矿。由于不合理采矿造成露天采坑边坡稳定较差,易造成崩塌与滑坡。1996年以来己有多次滑坡在该矿发生,虽无人员伤亡,但却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中灾。
7、宝石崖铁矿。该矿属老矿山,由于历史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该矿山废石堆放和属矿库多年无人治理,在汛期易形成滑坡与泥石流等重大隐患。1998年汛期该矿料场和尾矿崩塌形成的泥石流就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预测灾害等级为中灾——大灾。
8、水濂洞风景名胜旅游区。由于修建水濂洞至桃花洞公路时,造成沿路边坡岩石失稳,在汛期易造成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水濂寺昆灵殿建在一个地质滑坡体上,在汛期易造成严重滑坡地质灾害。水濂阁宾馆后面山体两个大的断裂带,汛期易造成滑坡地质灾害。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大灾。
9、县境内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大河——安棚段、312国道县城段(南环)、朱庄——黄岗、正在修建的鲁姚公路桐柏段等,这些公路由于修路开山挖石造成部分地段边坡失稳,易形成崩塌及山体滑坡。同时,西十里——城关段、县城世纪大道,由于居民开山削坡建房,形成陡崖,易形成崩塌及滑坡地质灾害。预测灾害等级为微灾——中灾。
10、今年初,由于铁矿石等矿物价格上涨,造成我县矿业活动频繁。各国营矿山及群采点较为集中的老湾金矿、鑫马金矿、北杨庄多金属矿;回龙乡的乱马山、大寺沟、蚂蚁沟;毛集镇罗汉山;固县镇的大石坡、杨楼;黄岗乡的罗棚、银山大棚、大小红山、斗称沟;朱庄乡的郭湾、响潭、小张庄、老蛮山;淮源镇的歇马岭等区域。由于长期的采矿活动,造成岩体或山体边坡失稳,极易造成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加上废石、尾矿大量堆放,遇暴雨形成泥石流或塌陷等地质灾害。预测其灾害等级为微灾——中灾。
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措施
1、对上述己存在的地质灾害重点险区(段)的乡镇及各矿山企业,要立即要着手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在自己的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险区(段)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部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各乡镇及矿山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1998]15号,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部15号文件)的要求。尽快编制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同时6月20日前报县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备案。
2、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45号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南阳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要求及国土资源部第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速报内容按国土资源部1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在汛期,各单位要专门人员日夜值班,负责到人,值班到位。值班电话于6月20日报县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22236)。如果突发地质灾害,必须迅速上报,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应急处理。
3、乡镇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要求6月20日以前将列入县级防灾预案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巡逻查一遍,巡逻重点是主要灾害是否进行监测,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县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
4、各乡镇及矿山企业要依据各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和当地气象、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产生地质灾害的种种临界值,做好监灾预测预报工作。
5、各乡镇及矿山企业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6、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矿山企业及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
7、各乡镇人民政府、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必须事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工程勘查工作,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