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桐柏县200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桐柏县人民政府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桐柏县200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制定(修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04年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和历年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任务
民政局为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救助工作各项政策,并承担以下职责:(一)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害考察、评估报告和灾区提供的灾情汇总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及其发展趋势,做好灾情预报;(二)组织核查灾情,掌握灾情,并及时向上有级民政部门和县政府报告;(三)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等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筹措救灾款物并及时制定分配方案,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等;(四)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救助措施落实情 况,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局局长刘凡林任组长,民政局副局长李如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 民政局生救股股长许奎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严格的汛期救灾值班制度。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救灾工作信息渠道畅通,处理及时。
(三)强化救灾款物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和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有效供给。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好救灾工作分级负责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三、救助方案
自然灾害发生时,县、乡民政部门要全力以赴投入灾民救助工作,财政救灾预算资金要首先保证重大灾害救助需要,灾情严重时,可根据需要与可能,增加救灾预算支出;县政府在救灾资金和物资分配上对重灾区给予倾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下拨救灾款物,并组织好社会捐助工作。
(一)小范围的自然灾害,按照分级管理的救灾体制,救助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所需救灾经费、物资由乡镇政府筹措。民政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变化,督促乡镇积极开展救灾救助工作。
(二)较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如河道漫溢、溃决或村庄被围困时,县乡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救灾经费、物资由县、乡两级筹措,以乡级筹措为主,县级补助为辅。
(三)大范围的洪涝灾害,涉及多个乡镇和多个河道行洪区时,县、乡民政部门要迅速查清灾情,全力以赴投入紧急转移灾民及灾民生活救助安置工作,所需救灾经费、物资由县、乡两级筹措,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支援灾区。
四、救助措施
(一)县、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救助工作,乡镇要认真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救助工作预案,加强对本乡镇民政所的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
(二)县政府办公室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救灾工作准备情况的检查指导,包括组织机构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队伍组建、灾情信息传输、紧急处置、各种救灾物资储备等,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财政、粮食、卫生、交通、物资、计划、电力、通信等部门,要齐心协力,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库区防汛。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县防汛指挥部要求,经乡镇为单位,集中时间和力量,突出搞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指定专人管护,实行24小时监控,落实防洪预案,一旦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应妥善安排下游群众转移撤退,保证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二)河道防汛。淮河流域及支流(月河、五里河、毛集河、陈留河)河道流经乡镇,要注重人工防守,选择好安全的撤离路线和避水台地,遇大雨天气,要昼夜巡查。三夹河要按照南阳市防汛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各项防汛措施落实,沿河乡镇要密切注意水情变化,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要做好抢险准备;洪水一旦接近保证水位,沿河的平氏、埠江、新集等乡镇要立即组织好沿河村民转移。
(三)山区防汛。我县大部分乡镇地处山区,容易发生山洪造成山体滑坡、悬崖塌方等现象,各山区乡镇要全面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效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妥善组织群众转移,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民政局救灾值班电话;8222611 8229729
传真:8221666